发布时间:2022-12-07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带你走近司法鉴定
随着社会进步,公民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需求不断增长。加之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及成功,也预示着司法鉴定行业未来数年前景广阔。但是,大多数人对司法鉴定行业以及专业领域不甚了解,本文就带你走近和了解司法鉴定领域。
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什么是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
什么是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
司法鉴定的范围有哪些?
分为: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环境损害鉴定。
其中,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录音鉴定、图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
环境损害鉴定包括: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
鉴定原则
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在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讲,司法鉴定活动是鉴定人提供证据材料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独立进行,才能有利于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鉴定活动的独立性是鉴定结论客观性和公证性的保证。
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
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如果鉴定结论是虚假的,鉴定活动就无客观性可言。如果鉴定结论具有片面性,说明鉴定活动客观性差。
依据的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号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6号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2号